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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 由第三人代押产业防止拖欠的对策

杭州收账公司由第三人代押产业防止拖欠的对策 

此办法是买卖两边为有效地制止违约和拖欠债款不履约,或是初度买卖时可要求对方由第三人代押产业,作为担保。合同当事人两边计算出违反合同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额作为任何一方违约所应付出的金额,并在合同中增订由第三人代押这一数额的产业的条款和违约赔偿金的处理办法后,将约好的数额向第三人交给作押,如两边顺利履约,第三人应将押金连本带息或将其他抵押产业还给当事人。如其中一方违约,由第三人代债款人给付违约赔偿金。 

博湖县,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下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博斯腾湖西岸,东北与和硕县交界,西北与焉耆县毗邻,西南与库尔勒市接壤,南与尉犁县相连。博湖1971年建县,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名。截止2008年,博湖县辖5乡2镇,共29个村(居)民委员会,119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380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164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3.2%;总人口61830人(2013年),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县城博湖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430千米。博湖县水草丰美,资源丰富,气候温和湿润,土地平坦肥沃,宜农宜牧,被誉为鱼肥、草茂、粮多的“塞外江南”;曾获全国“十佳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