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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 解答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杭州收账公司解答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无一同签字也无往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同债务应由夫妻两头一同签字或夫妻一方往后追认构成。如债务只要夫妻一方签字,夫妻两头并无一同举债的意思标明,往后夫妻一方并未认可告贷事实的,不应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日子需求所负的债务。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日子所需,而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信任该告贷系夫妻一同意思标明,不应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

3、所举借的债务既非夫妻两头一同意思标明,又未用于夫妻一同日子或一同生产经营的,不应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

博湖县,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下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博斯腾湖西岸,东北与和硕县交界,西北与焉耆县毗邻,西南与库尔勒市接壤,南与尉犁县相连。博湖1971年建县,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名。截止2008年,博湖县辖5乡2镇,共29个村(居)民委员会,119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380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164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3.2%;总人口61830人(2013年),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县城博湖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430千米。博湖县水草丰美,资源丰富,气候温和湿润,土地平坦肥沃,宜农宜牧,被誉为鱼肥、草茂、粮多的“塞外江南”;曾获全国“十佳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